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温大行政〔2017〕311号)、《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7〕312号)和《温州大学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规定》(温大行政发[2020]64号文件)等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就开展2020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学校自主组织开展专任教师、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图书管理和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二、岗位职数
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聘职数(不含转评)将在专业技术人员核编后,予以明确。
三、评聘组织机构
实行三级评聘制度,按学院(部门)考核推荐、学科评议组评议和学校评聘委员会评定。
四、其他说明
1.专业与公共课教师认定、“考评结合”、学术不端检测、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等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纪要(温大校办〔2018〕25号)决议执行。
2.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未获通过的人员,再次申报时,须有新成果。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均未获通过人员,无需隔一年申报,可连续申报。
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原则上应为申报或确认现职的成果截止日(不含截止日)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期间取得(除《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2017年修订)》文件第七条规定之外)。
4.自2019年起,学校对首次参评教职工,按50%的额度资助外审评审费用,非首次参评不再享受。
五、评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9月17日-9月27日)
各申报人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清单》要求(见附件2相关材料)自行做好相关材料的分类、整理工作,并在系统上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3),各学院(部门)做好受理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1.报名受理
(1)学院、专门设有专技岗位的部门(如:图书馆、信息中心、计划财务处等)人员请选择所在学院(部门)申报。
(2)校级科研平台、学校双肩挑人员申报专任教师、科学研究系列(不包括教学管理类型)请向学科所在学院申报。
(3)科学研究系列教育管理类型向人事处申报。
2.学术不端检测反馈,9月29日前在线反馈检测结果,每人最多不超过5篇文章(著作+论文)。
3.教发学时反馈及挂职情况反馈,9月29日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在系统中反馈教发学时、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和教师教育类课程老师的挂职情况。
(二)学院(部门)资格初审(10月中旬)
1.报名截止后,受理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完成申报人资格初审和排序推荐工作。
2.推荐人员名单经学院(部门)公示后,在10月9日前,向学校提交申报人评聘材料、排序和公示结果情况,排序推荐要求如下:
(1)校本部:各学院(部门)按申报职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与申报学科组(理科组、工科组、文科Ⅰ组、文科Ⅱ组、综合组)进行排序推荐;其中如申报“教学为主型”同一职级有2人及以上的,需单独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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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申报职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与申报学科组(理工科组、人文社科组)进行排序推荐。
3.学院(部门)资格初审后提交材料清单:
(1)申报材料(个人材料请按要求顺序进行整理,一人一袋分装,封面粘贴《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受理单位审核表》(见附件2相关材料)
(2)学院(部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材料)
(3)学院(部门)排序推荐情况公示情况说明
(三)人事处资格审核(10月中旬)
校人事处对申报人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学院(部门)统一打印《个人申报表》(系统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评前公示(10月下旬)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对通过审核的申报者及评审材料进行评前公示。
(五)代表作送审(10月下旬)
代表作送审
(六)评审聘任(11月下旬)
根据公示和代表作外审结果,召开评聘工作会议,公示后,发文聘任。
以上工作实际实施时间以具体工作进度为准。
六、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部门)应严格把关,按学校文件规定的流程和相关要求做好推荐、排序工作,确保填写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报者填写材料均需提供必要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内容不得填写和审核通过,要求如下:
1.伪造学历、学位、教科研或者育人等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或学术不端者,取消事实处置当年申报资格或新聘职务,后续评聘资格依据学校处理决定执行。
2.申报“公共体育”的须提交《浙江省高等学校公共体育教师职务评审量化分值表》(见附件2相关材料)。
3.学术论文不端检测以申报当年学校学术论文不端检测结果为标准。
4.一篇论文有共同第一作者或多个通讯作者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在本校范围内,该篇论文只能用于1人进行评审,申报者在提交材料时应提供经本校内共同第一作者(或所有通讯作者)签字确认的“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确认承诺书”。
5.经学院(部门)排序推荐后,不得再调换、添补业绩材料。
6.温州大学在瓯江学院支教的部分教师本年度职称评聘将根据相关规定由学校另行提前组织,本次不再受理。
7.为减少浪费,往年提交的职称评审材料可至人事处(南校区行政楼706A室)领取。
8.校人事处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778076,771585,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6A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为加强沟通联系、方便咨询,请本次参评老师进入“2020温州大学职称信息群”(具体咨询所在学院办公室主任或部门综合科科长)。
附件:1.2020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依据
2.2020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及相关材料
3.2020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线上报名操作指南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