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七轮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21])107号》要求,温州市拟开展第七轮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现向我校征集成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温州市首席技师是全市各行各业高技能人才的优秀代表, 参评对象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本行业(领域)技能拔尖、 技艺精湛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或是掌握绝技绝活的传统手工艺技能人才),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 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 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2.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 知名度,在技能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3.近年来获得“温州市技术能手”、“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之一;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或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省钱江技能大奖、省首席技师、市 瓯江技能大奖、市“特支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温州名匠)、“浙江工匠”(省“拔尖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含)以上的人员、《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021 )》中D类人才(含) 以上的人员,不再参加首席技师评选。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1名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方式。个人自愿申报,学院(部门)对推荐人选综合业绩进行初审,并在推荐表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综合推荐意见、学院院长书记签字后报送人事处统一复核。
(二)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温州市评选办推荐,由温州市评选办专家联评后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报市首席技师评选工作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
四、申报材料
(一)《温州市第七轮首席技师推荐表》1份(附件1);
(二)《温州市第七轮首席技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2);
(三)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附身份证、职业资格 证书、技术成果贡献的证明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学院(部门)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统一以A4纸双面黑白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 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如获温州市首席技师称号者, 经查明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取消今后参加各类技能人才评选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请学院(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对推荐人选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并于2021年9月30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南校区人事处706A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778072
附件:1.《温州市第七轮首席技师推荐表》
2.《温州市第七轮首席技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