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实施2021年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温人社发〔2021〕108号),温州市拟开展2021年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拟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 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 量较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单位为依托,由我市具有 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 新的场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般在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 遴选产生,重点向我市鞋服行业等重点产业倾斜。
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大师: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是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瓯江技能大奖、市“特支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温州名匠)、新时代浙江工匠(省“百千万”)培养项目、市首席技师、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宛活的技能人才,领办人在申请时原则上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申办的工作室除领办人外应拥有不少于3人的技能人才团队(需为申报单位人员)。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 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 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 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
(四)有传承: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 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1个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方式。自愿申报,学院(部门)对推荐综合业绩等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校验,并在申报表(第9页)的“审核意见”栏填写审核意见、盖章后报送人事处统一复核。
(二)学校推荐。学校择优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办公室推荐,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三)提交材料。
1.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温州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和单位对大师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 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黑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且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电子文档。
四、其他事项
请学院(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对推荐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填报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并于2021年9月30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南校区人事处706A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778072
附件: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人 事 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