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市《关于做好市“特支计划”评估及奖励资助的申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9、2020年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详见附件1、2)
二、评估方式及申领材料
(一)评估方式
1.个人填报。评估对象填写《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评估表》(附件4,个人总结须含奖励经费使用情况),并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不参加评估的须另附说明。
2.学院审核。学院对评估对象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学院评估意见及结论(加盖学院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3.学校评估。学校对评估对象提交材料进行复核及评估,并上报市归口单位。
(二)申领材料
此次发放为2019年特支计划第三期经费,2020年特支计划第二期经费。根据市归口单位反馈的评估结果,评估“达标”者需提供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如下:
创新人才项目:(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2)银行或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流水;(3)税务部门出具的3个月及以上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3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创业人才项目:(1)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缴纳证明;(2)最新的工商登记资料;(3)最近一年的企业年度发展报告。
三、申领流程
1.评估达标者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1)PC端://reward.wenzhou.gov.cn/wzrc/;(2)手机端: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人才”-手机端。(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外籍人才如无浙江政务网账号,可通过外籍人才绿色生成账号)
2.点击对应项目进行申报,点击“个人奖励”。
3.按照系统页面提示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要求附件,完成申报。
4.申请对象可通过PC端上方“办理进度”查看进度情况(点击“办理进度”后点击“查看奖补申报进度”)。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于9月23日(周四)前报送纸质材料《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评估表》一式3份,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学院评估意见一式1份至人事处行政楼706A办公室,电子材料同时发送到邮箱: [email protected]。
2.评估“达标者”于10月15日前登陆温州人才云平台,根据要求做好奖励资助的申领工作。
联系人:张鲜艳,联系方式:86598072。
附件:1.关于公布2019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
2.关于公布2020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
3.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归口单位
4.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评估表
人 事 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