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老师:
《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房配售申请公告》,于3月25日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zjj.wenzhou.gov.cn/col/col1229473604/index.html),现将我校人才配售房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申请条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且与我校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无住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无住房交易记录,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温名下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2.申请时间:校内申请材料于2021年4月20日前提交。
3.其他事项:市人才住房管理系统统一归口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将由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上报(申请材料表格及流程详见附件1)。经市相关部门资格审核公示后,摇号选房并办理认购相关手续。
联系人: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陈雪,联系电话:86680977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30日